原标题:金花+N:守护最美法治乡愁
“记得住乡愁”,是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时的深切嘱托。云南省三级法院从提升边疆民族地区治理能力的高度,高位推进人民法院一站式建设,主动融入地方诉源治理体系和基层社会治理格局,切实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为人民群众提供分层次、多途径、高效率、低成本的纠纷解决模式,形成了云南特色品牌。其中云南省大理市人民法院在推进一站式多元纠纷解决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中,秉承“以和为贵、调纷息讼、无讼促和”的理念,守护“最美法治乡愁”,深耕基层法治土壤,创造性打造“金花调解+N”一站式解纷模式。
在大理白族自治州,“金花”是对当地白族妇女的美称。早在2012年,大理法院遵循当地民族文化,在喜洲人民法庭创设了首家具有民族特色的基层法庭调解室——“金花调解室”。喜洲法庭坐落于苍山、洱海之间,毗邻喜洲古镇,管辖四个白族乡镇的民事案件,辖区面积572平方公里,人口15万人,白族人口约占90%,是一个典型的山区基层人民法庭。“金花调解室”由熟悉法律政策、通晓白族语言、知晓民风民俗的“金花”作为调解员,帮助辖区群众调处婚姻家庭、赡养、抚养、相邻等纠纷,及时化解矛盾,受到了各族人民和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
喜洲法庭庭长李瑜介绍说,“金花调解”把当地民族的良风善俗与审判实践相结合,采用“刚性引导、柔性疏导”的方式,主动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以“诉前+诉中+诉后”的“连环调解模块”为主导,设立回访制度,有效调处矛盾,避免二次纠纷。以“金花调解”为载体,喜洲法庭进一步寻找民族习惯与法律规定的契合点,经过十年发展,大理法院探索出的“金花+N”多元解纷机制成效显著。
从2018年至今,“金花调解+N”模式逐步拓展延伸。“金花调解员”变身“金花家事调查员”,一方面结合白族本主宗族文化中“堂屋”功能作用以及“家族长”的特殊地位,打造“大厘堂屋”家事调解室;另一方面依托大理大学的博士资源,将法律、心理、人类社会等专业人才引入诉讼工作中,组建“金花+博士”的双调解模式。随后,“金花调解”主动融入市域社会治理,从助力“无讼乡村”建设,到全市村级第一个专业诉讼服务站点“双廊村妇女儿童维权服务站”启动,大理法院强化诉前委派调解工作,特邀法律工作者、人民调解员、行业调解员、人大代表、乡绅乡贤等“特邀调解员”加入诉源治理、多元解纷“朋友圈”,形成了以“金花调解”为主,博士调解、诉前委派调解、乡绅乡贤调解、网格人民调解等协同发力的“金花+N”多元解纷工作模式,有效促进了自治、德治与法治相融合,走出了一条把法律规范、政策引导和情理感化融为一体的新路子,开创了少数民族地区多元解纷工作的新局面。
2022年,一起涉及当地133名村民的劳动报酬拖欠案,村民和用工公司协商四年未果,诉到法院后,喜洲法庭引导当事人采用“诉前委派调解”方式进行处理,不到20天就完成案件调解并申请司法确认,依法维护了村民的合法权益。金花调解员说段六丽:“不用开庭审理就能解决,可以使村民们更快更早拿到工资。”
“金花调解”成员从成立之初的5名“金花”,十年来逐步壮大为近60人的队伍。“遇事找金花,纠纷想金花”已经成为当地人民群众的共识。“金花调解室”成立以来,共参与调处家事、相邻等纠纷案件1649件。2022年首次出现了同期诉讼案件低于非诉讼案件“负增长”态势,多元解纷工作成效显著。
如今,“金花调解”已被“学习强国”学习平台推介。在这里,和煦春风传送公平正义,繁茂花朵绽放法治社会,皑皑白雪渲染法治精神,皎洁明月映照法律文化。全国人大代表多次到喜洲法庭视察,赞誉这里是“守护最美法治乡愁”的人民法庭。
代表委员点评
全国人大代表苏家恩:
有“温”有“度”的金花调解
在云南省大理市人民法院喜洲人民法庭,我看到人民法院以一站式建设守护“最美法治乡愁”,展现了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的司法担当。喜洲法庭以诉讼服务、旅游巡回、生态环境保护,构筑起了绿色、集约、和谐的一站式诉讼服务体系;传承和发展“枫桥经验”的“金花调解”,将法律与良风善俗相融合。苍山、洱海间有纠纷的地方就有“金花调解”,它是各族人民的“知心人”、更是社会和谐的“知情人”。十年来,“金花调解”作为矛盾纠纷化解的领跑者,不断升级,以其特有魅力服务人民群众、服务社会和谐、服务乡村振兴。
“三个温”“三个度”是我对“金花调解”最深的感触。
赋予纠纷解决方式“温情”,金花们刚性引导、柔性疏导,主动介入矛盾前沿,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针对家事纠纷设立回访制度,避免次生纠纷产生。给予审判方式改革“温心”,在以家为中心的“大厘堂屋”家事调解室,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实质性化解家事纠纷。提供诉讼服务“温暖”,将解纷诉讼服务关口再前移,设立古生诉讼服务中心站,采用“走出去、引进来”“线上、线下” “面对面”等方式,实现 “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以“链条式”司法服务助力“无讼乡村”建设。
增加纠纷化解“厚度”。“金花调解+博士调解”牵手,将法律、心理、人类社会等专业知识注入调解工作中,用知识力量助力矛盾纠纷的预防化解,彰显文化自信。扩宽纠纷化解“广度”。将法律工作者、人民调解员、行业调解员、人大代表、乡绅乡贤等 “特邀调解员”力量注入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做到“执手促和、偕行无讼”。延展纠纷解决“深度”。创新设立“新新无讼乡村指导工作室”,以法治力量引领文明新风、以社会新风带动社会和谐。(记者 茶 莹 通讯员 周海燕)